按照中央、省編委關于開展機構和人員編制核查,進一步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要求,四川樂山市突出“三個強化”,全面推進機構和人員編制核查工作。
一是強化組織領導。通過市編委會集中學習相關精神要求并研討工作措施,以市編委名義制發工作通知。明確由機構編制部門牽頭,組織、紀檢、財政、人社、審計等部門協調配合完成,細化分工職責。市編辦抽調精干力量組成核查工作辦公室,負責全市核查工作的文件檔案查核、數據信息錄審以及具體操作指導等工作;各縣(市、區)及部門(單位)成立工作機構,健全責任機制,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。
二是強化業務培訓。組織各縣(市、區)編辦、市級部門負責人召開動員部署暨業務培訓會,傳達學習相關會議文件精神。市編辦主任作動員部署講話,強調以“四個明確”(明確工作目標、工作范圍和內容、工作程序和標準、工作手段)、“四個強化”(強化組織領導、督促指導、整改規范、工作紀律)全面開展工作。培訓重點對核查工作的數據采集、指標解釋以及具體操作等進行詳盡解讀,并通過市編辦門戶網刊載動員部署會領導講話精神、操作培訓講義等相關學習資料。
三是強化督導服務。編辦、組織、人社、財政等部門加強動態溝通,及時研究解決問題。市編辦核查辦公室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手機開機待命,為各地、各部門提供咨詢服務,并組織四個督導調研組,由辦領導帶隊深入區縣和部門(單位)開展督查調研,加強工作指導。對政法、教育、衛生、農業等部門(單位)進行重點跟蹤督導,推動解決疑難問題。